宣讲主题:洛阳市瀍河区直招教师
开始时间:2021/04/02 08:30:00
结束时间:2021/04/02 18:00:00
举办院校:洛阳师范学院
举办院系:学前教育学院
举办场地:A7学前楼201教室A7学前楼
联系人:洛阳市瀍河区
联系电话:6861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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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选拔优秀毕业生,满足我区教师需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使用正式编制招录教师 17 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录范围和对象
洛阳师范学院、北师大、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天津师大、浙江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2021届统招师范类本科生、2021届统招硕士研究生(不含降低批次录取和二级学院的毕业生)。
二、招录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品德良好,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截止2021年6月30日,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8岁以下(199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2岁以下(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按所具备的教师资格种类(学段)及学科报考(教师资格正在办理的,按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种类(学段)及学科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须于2021年7月10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
5.身体健康,符合本方案规定的体检要求。
6.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7.具有高层次学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8.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学科及名额
中学(4人):语文3人,数学1人;
小学(4人):语文2人,数学1人,音乐1人;
幼儿教师9人。
四、招录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者务于2021年 4 月 2 日到 洛阳师范学院学前楼(A7)209教室 现场报名。请各高校毕业生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报名和面试时间。
上午8:30-10:00为现场报名时间;
10:30-18:00为面试、试讲时间。
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求职简历(1份),有效身份证、在校期间成绩单、教师资格证(正在办理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于2021年7月10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如实逐项填写《2021年度瀍河区直接招录教师报名登记表》(在附件中下载,上附1寸彩照)。
2.面试
经招录小组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采取答辩方式,以考生介绍个人基本情况、经历、特长为主,配合专家提问,初步考察考生的气质修养以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能力。面试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面试合格者进入试讲程序。
3.试讲
试讲采取在现行相应学科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考生准备20分钟后,讲授一节20分钟的微型课,试讲满分100分。
4.确定初步人选
招录小组根据试讲成绩和招录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初步人选。
5.双向选择
聘用单位与初步人选进行沟通和洽谈,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进入考核程序。
6.考核
由考生本人提供身体情况自查表,其所在毕业院校出具鉴定意见,在校期间无不良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且经资格复查,符合招考条件者,即为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7.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的规定进行。拟录用人员体检医院由瀍河区教育局和瀍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8.资格复查
拟录用人员于2021年7月10日前将本人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证书递交至瀍河区教育局人事科,体检合格且资格复查合格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就业协议。
9.录用
聘用学校与录用人员签署聘用合同,区人社、编制、教育部门为其办理入编手续,新招录人员试用期1年,需在我区任教满3年方可流动。
五、其他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附件:1、《2021年度瀍河区直接招录教师报名登记表》
瀍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瀍河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3月30日
附件:附件1-2021年度洛阳市瀍河区直招教师报名登记表(3)(1).doc